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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8年“太古研究生奖学金”赴香港大学研读博士学位项目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30 点击量: [] 来源: 

 

各相关学院:

接教育部港澳台办通知,2018-2021年度,由太古集团资助赴香港大学研读博士学位项目将继续在内地实施,现将遴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和名额

即日起至10月15日

名额:两名

二、申请人条件

1.出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出生于1978年8月31日(不含)之后。

3.须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完成4年的本科课程,并取得良好成绩。

4.有意向从事人文和社会科学领域研究,且已获得相应学术领域的硕士学位。

5.具备相应的英文研究能力,须通过为申请奖学金而设立的国际性考试,即:修读经济学须通过GRE,管理学须通过GMAT。同时须通过TOFEL或IELTS考试(研修方向为中国语言文学者除外)。

三、评审过程:

1. 申请人材料递交港澳台办公室,并由学校推荐,统一上报教育部;

2. 教育部港澳台办对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后,将建议名单提交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由太古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任命,委员包括一名由香港大学指定的代表];

3. 候选人经评选委员会评审确定后,最终须经得香港大学及候选人申请课程的相关院系确认录取。

四、需提交的材料:

1.简历(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性别、手机号码、学习经历等)

2.自荐信(注明申请专业)

3.研究计划书

4.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5.在校成绩单(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加盖公章)

6.TOEFL或IELTS、GRE或GMAT成绩单

材料须中英文各一份,并呈交一份英文作品及英文书写的研究计划书,作为学习或研究能力的根据。

五、其他

1.每期奖学金为时三年,每年金额为HK$100,200,(按月支付本人,用于书本费以及其他零用开支),港大的学费、住宿费和膳食费另由太古集团直接交付。在每期奖学金项目开始和结束时,太古将为学者提供往返香港的免费机票(普通舱位)。学者在三个学年内应全部时间在香港学习生活。

2.学者在学业完成后应返回国内有关大学执教。

3.鉴于该项目属于三方合作项目,奖学金人选一旦确认,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得放弃。

联系人:港澳台办 朱老师

咨询邮箱:gats@mail.xjtu.edu.cn

材料递交地址:科学馆国际会议中心111房间

 

港澳台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