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港澳台同学:
我校思源奖学金现在开始评定,评选条件和申报材料情况如下:
一、 评选条件(港澳台籍贯学历生,名额3人)
1.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 大二及以上,无挂科及违反校纪校规记录,学分成绩不低于70分;
5. 积极参加港澳台办组织的各种活动;
6. 已申报校思源奖学金者不得同时参评港澳台思源奖学金的评定。
二、申报材料(以下材料需提交纸本材料,不晚于10月26日18:00)
1. 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一,书院审核盖章后生效);
2. 个人简历一份;
3. 中文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公章及教务员老师签名);
4. 获奖证书及其它相关证书(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即可)。
港澳台办将于报名截止日期后于网站公示入选者信息,在此期间如有任何不符合评选条件者,一经举报,核实后立即取消资格。
(报名地址:科学馆111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82668230)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