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新加坡共和国教育部教育交流与合作备忘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面向中央国家机关和高校选派在职人员通过新加坡互换奖学金赴新加坡国立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1、12月6日前申请人向学校提交学院推荐意见表(电子表格发送至学校联络邮箱,纸质文件需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至国际处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2、12月4日至12月5日,申请人完成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
3、12月6日学校进行材料审核,申请人完善申请材料;
4、12月15日前学校将正式推荐公函及推荐人员名单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有关项目的具体介绍、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及说明、时间安排等详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通知及新加坡互换奖学金对外联系材料清单。如有问题,请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联系。
联 系 人: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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