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交流项目
当前位置: 首页 >> 合作交流 >> 项目信息 >> 港澳台交流项目 >> 正文

2017年秋季学期港澳台高校交换生选拔通知(补录)

发布时间: 2017-03-20 点击量: [] 来源: 

 

根据我校与港澳台地区高校的交换协议,2017年度秋季学期交换生派出项目要求如下:

一、申报人基本条件:

1. 身体健康;

2. 政审合格;

3. 无不及格科目;

4. 2015级在校本科生(经金学院2016级,建筑学专业2014级亦可);

研二、研一、博士生可申请

5. 之前未参加过对港澳台交换项目;

6. 本项目暂不接受医学类学生申请。

二、在外费用说明:

1. 学费:学费交本校,对方免收;

2. 生活费:自理(备注:每月大约人民币1500元-3000元);

3. 住宿费:自理;

4. 其他费用:往返旅费、医疗保险、书费、证件费用等自理。

三、申报学校和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

(受协议约束本表名额仅供参考,对方大学持有最终录取权利)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节点:

1.申请人填写附件三、附件五(只针对研究生)、附件六(只针对本科生)报名表,并于3月24日(周五)之前把附件三发送到邮箱:1041508684@qq.com ;

2.报名结束后举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果确定后,将于国际处暨港澳台办网页上公示名单。

五、其他:

1.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材料将视为作废;

2.关于学分兑换情况,请咨询各学院相关教务老师和教务处;

关于派出学校情况、名额、费用及录取结果等,请咨询邮箱:171993449@qq.com

3.面试通过者,仅作为我校推荐人员,最终录取结果以对方学校审核为准;

4.申请人一经被正式录取,非不可抗拒的原因,不得退出项目,否则将承担相关责任;

5.因部分高校录取通知尚未发出,项目选拔人数情况存在一定变化;

6.凡录取学生务必办理休学及出国出境等相关手续;

7.成功参加项目同学在返校后必须提交交流经验心得。

附件一、2017年秋季学期港澳台高校交换生项目剩余名额说明表

附件二、2017学年春季学期赴港澳台地区交换学习详情一览

附件三、2017年秋季学期港澳台高校交换生选拔(补录)报名表

附件四、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因公出访审批表

附件五、研究生-西安交通大学赴港澳台地区交流学习申请表

附件六、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境)外交流项目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