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0月11日起,凡持因公护照,未经批准没有按照批件时间出访,以及超时绕道的责任人,按规定上报省外办处理,所有费用不予报销。若是党员,上报学校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处理。经学校批准,特殊情况持普通护照出访参照执行。衷心感谢各位老师和同学的理解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打国际处出国(境)服务热线:82668369.
以下老师短期出访校内审批已经完成,请至科学馆116房间领取任务批件并办理护照手续。并请携带以下材料:1.办理新护照:邀请信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照片2张及照片编码(已在省外办获取);2.办理有效护照的确认:邀请信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
孟令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