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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关于2019年度三秦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4-26 点击量: [] 来源: 

各学院(部处)、重点实验室:

    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科办发〔2019〕72号文件通知,现将2019年度三秦友谊奖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近年来在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领域做出突出贡献或表现出无私奉献精神,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大社会影响的外籍专家(港、澳、台地区以及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二)为促进我省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等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发挥重要作用且作出重要贡献的专家组织代表。

(三)凡已获得过中国政府友谊奖和三秦友谊奖的外国专家,不再重复申请。

二、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工作应准备的材料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两种。申报部门应按《2019年度三秦友谊奖申报要素表》(附件1)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填写,书面材料一式一份(书面材料提交另行通知)。

(二)申报材料须内容翔实、表达准确、说服力强。推荐候选专家主要贡献(重点是在陕期间所作贡献)应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数据准确,参照主要贡献编写要求编写,字数500至800字。

(三)曾申报但未获奖的外国专家再次申报时应在表中注明上次申报的时间。专家配偶或其他亲属曾获得过中国政府友谊奖或三秦友谊奖的,请在表中注明。

(四)《2019年度三秦友谊奖申报签章页》(附件2)应分别由“专家聘请单位”“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科技局,中央和省属各有关单位外国专家管理部门”“各市人民政府、中央和省属各有关单位”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除准备《2019年度三秦友谊奖申报要素表》中外国专家主要贡献外,申报单位需提供主要贡献补充说明,将主要贡献涉及的专业词汇、行业词汇等作必要解释说明,同时补充说明外国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外国专家来陕后解决的问题等,届时以附件形式报送。专家工作的领域、课题、项目已列入国家、省(市)行业或部门的发展规划的,应将有关报告及批复的复印件,作为三秦友谊奖申报材料的附件一同报送。

三、申报时限及评选结果通知

    请于2019年5月20日前将填好的附件材料1和2(WORD版)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gongmi@xjtu.edu.cn,邮件命名方式为“2019三秦+学院+专家姓名”。三秦友谊奖评审委员会将综合评估专家情况,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拟获三秦友谊奖外国专家人选,按程序报请省政府审批。评选结果将由省科技厅正式通知各申报部门。有关颁奖活动的安排,另行通知。

四、宣传报道

    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新闻报道相关规定报道获奖外国专家的先进事迹。不宜对外宣传的外国专家,请在申请表备注栏中注明。

 

    联系人:宫谜 陈萍     

    电  话:029-82668184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