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联合国和平大学签署的合作协议,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已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赴该校攻读国际组织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培养具备专业能力和语言能力的国际组织复合型后备人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选派类别为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2个月,留学国别为哥斯达黎加。留学专业包括国际法、环境与发展、和平与冲突研究等,详见联合国和平大学官网:http://www.upeace.org 。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学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人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3.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4.已取得硕士学位。
5.符合联合国和平大学的语言要求(雅思6.5分、托福95分)。
四、时间安排
申请人须于2018年11月28日至12月5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 ,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有关材料。网报时,项目名称选择: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合作渠道选择:与联合国和平大学合作项目,受理单位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
网上提交材料后,请打印一套书面申请材料,《单位推荐意见表》经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后,邮寄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选培部。
五、录取办法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联合国和平大学录取情况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被录取人员将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身份派出,出国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公证等手续。联合国和平大学硕士生入学时间为2019年5月底(或6月初)。
留学基金委联系人:陆天舒/徐一平
电话:010-66093594/3960 传真:010-66093954
邮箱:gjzz@csc.edu.cn
校内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82668369